| 关于开展“学子宴”专…
全县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敛财问题,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学子宴”专项治理工作。现就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治理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有子女高考升学的党员和干部。
二、专项治理时间
2008年7月15日—2008年9月15日。
三、专项治理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县纪委、监察局《廉政提示》的要求,党政主要领导要同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教育他们要严以律己,不准借子女升学之机宴请近亲属以外人员,不准采取分期分批宴请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借机收受礼金。倡导党员干部不参加“学子宴”,形成自觉抵制举办“学子宴”的良好社会氛围。
2、进行申报和承诺。县纪委将及时组织全县各单位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如实申报填写《友谊县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登记表》和不办“学子宴”的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公示。
3、开展专项检查。县纪委、监察局在县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范围内各大酒店进行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将严肃处理。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狠刹党员干部借 “学子宴” 大操大办敛财的不正之风,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防止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2、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对因教育不到位、监管不力,出现违纪问题的,要对单位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3、做好情况反馈。各单位要把开展宣传教育、申报和承诺以及廉政谈话等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30日前上报县纪委党风室。
2008-8-11 10: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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